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委托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鞍钢化工事业部脱硫废液制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二次公示,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本项目为焚烧制酸工艺,在本公司厂区内现有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预处理平台、焚烧平台、净化平台、转化平台、干吸尾吸电除雾器平台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占地面积为7810m2。年可处理低品质硫磺及脱硫废液(混合物)62810.1t/a,固体混盐1460t/a。项目属于“三废治理项目”,项目实施后,年产主产品硫酸39480t/a(以100%h2so4计),副产品0.7mpa低压蒸汽75592t。主产品硫酸用于现有焦炉煤气脱氨工艺生产硫酸铵的原料,副产品蒸汽经制酸工段内部减压后,直接并入就近的相应蒸汽管网厂区内部使用。工艺废气采用“尾气洗净塔电除雾器”进行处理,废气满足排放标准;生产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厂)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满足排放标准;噪声采取措施满足排放标准;固体废物采取相应措施无二次污染。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4udx6rxxfoufs8j2ixqng 提取码:xph8
纸质报告查阅方式:沈阳市首创国际城a座20层。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学校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j9九游国际真人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